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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陆川县高考舞弊案有关人员及考生被处理

1998-03-23 来源:光明日报 文萍 邓亚平 我有话说

新华社南宁3月22日电(记者文萍、邓亚平)199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期间,广西陆川县发生大面积舞弊案件,此案目前已全部查清。66名有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00多名被判定雷同答卷的考生被取消考试成绩。广西高校招生委员会还决定取消陆川县1998年承办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资格。

1997年7月高考阅卷期间,评卷教师发现陆川县部分考生答卷存在雷同现象。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此极为重视,迅速组成有纪检、监察、公安、教委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进驻陆川。专家、教授经过对陆川县参加高考的1600多名考生的答卷认真复查鉴别,确认答卷雷同、作弊证据确凿的有500多份,调查组还在有关考场查获了一些夹带进考场的纸条。

经调查组调查证实,陆川县发生的这起群体性高考舞弊案件,是一些社会闲杂人员与少数教师、学生内外勾结的团伙舞弊行为,他们在考场内外相互抄送试题,组织答题,传递答案,有的还从中牟利。此外,有些教师丧失师德,帮助考生作弊;还有部分监考人员对考场舞弊行为不批评、不制止、不报告,甚至有意放纵。

在被处理的66名有关责任人中,有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此案负有重大责任的陆川县招生办原副主任刘普荣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作弊团伙的有关人员也被依法惩处。玉林市(原玉林地区)和陆川县有关领导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另外,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委决定,对在这起高考舞弊案件中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在监考中严重失职的教师给予停止教师资格2-3年的处分;取消陆川县当年高考答卷雷同的500多名考生的考试成绩,其中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200多人被取消入学资格;对高考作弊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第二年参加高考的资格。

调查组在分析此案发生的原因时认为,这是由于陆川县教育思想不端正,片面追求升学率造成的。为了提高升学率,陆川县招生部门给各校下达了升学指标,规定按指标考核重奖。各校为完成任务,偏重应试教育,有些学校和教师甚至有意放纵考场管理,采取包庇、欺骗的手法以达到提高升学率的目的。目前,陆川县教委、招生办和有关学校领导班子已被改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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